貴陽調查公司所得證據(轉載于法制網)
王大偉(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):公安機關在偵查的時候,他有一個嚴格的法定程序,按照刑訴法一步一步是非常嚴格的,比如說你要調查這個人,要經過哪一級部門的批準,然后要有幾個人參與,但是私人偵探他怎么掌握這個問題 就靠他自律了。他是個公司,他是一個公司,它上面沒有人去領導他,他怎么解決這個問題。
跟蹤拍攝是否侵犯他人的隱私,拍攝的錄像帶誰能保證又怎么保證不被用于非法的目的,而對當事人造成更大的侵害,是社會各方普遍存在的擔心。1992年中國第一家民間調查機構“上海社會安全咨詢調查事務所”在上海成立。以端木宏嶼為代表的幾名資深刑偵專家首創了這個機構。人們把這一行賦予了一個傳奇色彩的名字——“私人偵探”。1993年公安部發出通知,取締了這個行業。
王大偉(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):警察的權力是屬于國家的,那么偵查權它又是警察權力里邊的一個比較核心的權力,那么任何一個部門和任何一個個人如果不是國家授予你這個權力,那么你從事偵察業就是違法的。
1993年公安部發布了關于禁止開設“私人偵探所”性質的民間機構的通知,通知說明,鑒于這些民營機構的各類業務已有公檢法分工管理,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一些手段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,行使了國家執法部門的部分權力。為此決定,嚴禁繼續開辦,并對現有機構會同工商部門予以取締。
然而通知生效后的12年時間,這個行業并沒有真正消失。從事的業務也都在民事領域。法學專家撰文表示,民間調查的市場需求始終是存在的,這是這個行業雖然在地下卻一直在發展的原因。
2002年4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《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》,“只要不違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規定,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,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,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錄像也可以作為證據”。這個法規的出臺推翻了以前關于偷拍偷錄的禁止性規定。這也同時意味著民間調查所取得的證據,有了更大的用場。目前全國各大中城市,調查公司數量最多的是廣東省的深圳和廣州市,其中規模和數量排在第一的是深圳。調查的手段主要是跟蹤,盯梢,拍攝錄像等等。
何家弘(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):現在我們講的是這種調查權,實際它是一個社會中公民 他都可以擁有的一種權利。但是在有些情況下 你自己無法行使這個調查權的時候 那么這個權利能不能夠委托他人來做,實際是這么一個問題。那我覺既然是公民的一種權利,那你這個權利應該是可以委托他人來做的。
何家弘(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):所以對于公民的這種調查權 知情權 他是有正當性的 提供這種服務的這種機構這種活動也就具有了正當性的 所以這一點現在我覺得你禁止是禁止不住的。